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中沟北、开放大************有限公司 ,项目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南中沟北、开放大道东地块EPC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咨询招标代理服务。
2、项目地点:盐城市南中沟北、开放大道东地块。
3、招标范围和招标内容:
3.1招标范围为南中沟北、开放大道东地块EPC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咨询招标代理服务,其中包括:
(1)EPC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等全部工作;
(2)全过程咨询(含监理):监理、招标代理、预算编制等。
具体内容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和招标人要求确定,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调整的权利。
3.2服务的主要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向招标人提供代理咨询建议;负责拟定发包方案,并报招标人认可;发布招标公告;组织接收投标申请人报名(如有);编制招标文件并对其合法性、准确性和严密性负责;组织答疑;组织开标、评标;牵头处理招标过程中出现的质疑、投诉等事项,组织评审、复议、调查、答复等所有相关事项;草拟工程合同;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招投标资料整理归档等。
4、招标规模:本项目地块位于盐南高新区南中沟北、开放大道东侧,地块占地约130.8亩(87174㎡),工程造价约10亿元;本工程招标代理服务项目造价约14万元。
5、最高限价: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最高限价为苏招协〔2022〕002号文收费标准的15%,招标人不接受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
6、服务周期:服从招标人要求。
7、质量标准:合格,符合相关行业规定,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资格等要求,并在人员、设备、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履行合同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
(2)项目组成员(含项目负责人)至少为3人,其中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注册的一级注册造价师(土建或安装),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须具有2024年度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知识考核合格证书(如所在地区未发放2024年度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知识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上一年度的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知识考核合格证书)。
(3)项目组成员要求:项目组成员中除项目负责人以外须具有本单位注册的土建类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1人(旧版注册证书为造价工程师证书,不分等级,下同),安装类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1人。其他人员配备满足工程招标代理服务及造价咨询服务需要,投标时提供项目组成员一览表(格式自拟)。
(4)投标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及委托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4年11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5)投标人须具有自2022年2月1日以来承接过单个合同中标金额5亿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EPC项目招标代理服务业绩,投标人需提供业绩合同及所代理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有限公司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
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以上第2、3项投标时无须提供相关证明,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给招标人核验。
4、其他要求:
项目负责人从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5、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予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法人代表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公司,不予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开标前必须办理变更手续,否则作无效标书处理。
五、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本************银行汇票或保单或保函、电汇、转账、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除现金外),且开标时需提供相关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具体形式由投标人自主选择。
******集团投标保证金专户帐户
******有限公司
******银行盐城分行 ************140133
******银行汇票或保单或保函或支票等缴纳方式的须提供纸质原件,如采用电子保函(保单)、电汇、转账等缴纳方式的须提供电子保函(保单)、电汇、转账截图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直接交给招标人。投标人如未按文件约定提供有效的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江苏省企业信用评价指引(试行)》(苏信用办〔2021 ] 17 号)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投标人免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时需提供经市发展改革委(市信用办)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且信用报告概述页等内容通过“信用盐城网”可查证(需提供查询截图)。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待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待履约保证金交纳并签订合同后无息退还。
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提供 AA及以上第三方信用报告的,投标单位应支付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给招标人):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间,投标人撤回或撤销投标。
(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干扰正常招、投标秩序。
(3)投标人相互围标、串标的。
(4)投标人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
(5)投标人中标后拒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银行转帐、电汇、网汇方式或者经过招标人认可的履约保函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最迟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交纳,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履约保证金于本项目服务期结束后且无违约情况下无息退还。
七、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八、招标文件领取
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并自************有限公司(地址:向海路与运河路交叉口往南约150米高铁科悦商务中心1号楼3楼327室;联系人:吴丹,联系电话:******,******)报名并交纳工本费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无效,招标文件售后概不退还。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25日18时00分。
九、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司红洋
电 话:******
******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丹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