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省财政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24年农村客运补贴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的通知》(苏财建〔2024〕149号)、《江苏省农村客运补贴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苏财建〔2022〕83号)文件精神及领导要求,经单位申报、职能部门审核,拟发放2021年度滨海县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现拟对发放情况进行公示,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一、发放对象
符合财建〔2009〕1号文件规定的2021年度实际营运出租车经营者。
二、发放标准
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2021年度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共75万元,因车辆型号基本一致,排量相同,日行驶里程数悬殊不大,平均发放给300辆出租车经营者,每辆2500元。
三、发放方式
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转账给出租车公司,由出租车公司负责发放给出租车经营者。对核实有异议人员的油补,暂时先用公司人员的名字领取,事后异议人来公司当面甄别,确保油补发放到届时车辆实际拥有人的手中。
四、公示时间
2024年12月11至12月18日
五、监督电话
滨海县运输事业发展中心0515-******
附表:2021年度滨海县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发放公示表.xlsx
滨海县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