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2025-2026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等
委托评审协议服务商项目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阜宁县2025-2026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等委托评审协议服务商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磋商公告约定的方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3月1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阜宁县2025-2026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等委托评审协议服务商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预算金额(采购资金为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1)本项目采购预算总价为实际委托评审次数*委托评审费用中标单价。
(2)委托评审费用单价最高限价为1.5万元/次;供应商报价时仅需报单价,最终报价(单价)超过委托评审费用单价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4、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1.5万元/次。
5、采购需求:2025-2026年度盐城市阜宁县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可研报告、项目申请报告等委托评审协议服务商,最多确定成交供应商数量2家。
6、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7、其他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距投标截止之日止,成立不足一年的供应商,可不提供财务报表】;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只接受中小微企业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特别说明:申请人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要求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即不属于中小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请各申请人予以关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3月7日至2025年3月12日
凡有意参加的潜在供应商,请于上述发售期内携带单位介绍信和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至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文件获取费300.00元/份,无论何种情况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3月1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4.2投标地点:阜宁县天鹅国际商业中心13幢8楼会议室。
4.3开标时间:2025年3月18日15点00分整
4.4开标地点:阜宁县天鹅国际商业中心13幢8楼会议室。
五、其他补充事宜
5.1本项目无需缴纳蹉商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5%,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磋商文件相关条款。
5.2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阜宁县数据局
地址:阜宁县城南新区香港路549号
联系人:张锐 联系电话:05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阜宁县天鹅国际商业中心13幢8楼
联系人:廖东玲 联系电话:0515-******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廖东玲 联系电话:0515-******
202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