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滨海至淮安高速公路盐城段环境保护验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滨海至淮安高速公路起点位于盐城市滨海港区,终点位于淮安市涟水县,本项目为盐城段。滨海至淮安高速公路盐城段项目工程范围为东接滨海港,西至盐城、淮安两市交界,路线全长约 65.100 公里。全线共设置滨海港互通、滨淮互通、界牌互通、滨海枢纽、滨海西互通、大套互通等 6 处互通式立交,设有1处服务区、1 座主线收费站。
(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滨海至淮安高速公路盐城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1、负责滨海至淮安高速公路盐城段工程的噪声、大气、水等调试期污染源监测工作,提供相应的监测报告。
2、编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施方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工程资料、调查报告编制要求等开展调查工作,进行工程内容核查,对污染源及环境敏感目标、环境影响、环境保护措施和设施落实情况及运行效果、环境管理状况、环境风险方案与应急措施落实情况、存在的环境问题和公众意见等进行调查,在此基础上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编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3、负责完成自主验收工作,负责验收会议会务工作及专家咨询,并承担相关费用等。
4、负责在收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需要的项目实施过程资料等。
5、负责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验公示可能发生的环保影响、环保投诉等环保事件进行解释、咨询和处理。
6、负责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规定,完成信息公开、信息报送、在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填报相关信息等工作。
7、应急预案编制(包含应急预案编制和预案评审)
8、负责无条件完成甲方交办的其他工作。
(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滨海至淮安高速公路盐城段工程竣工验收之前。
(5)投标控制价上限:人民币57.6万元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完成过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或环境保护验收检测(调查)项目。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前,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需提供网页截图,否则不予认可)。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招标公告,凡符合条件且愿意参加本次活动的投标人可在2025年3月5日18:00前,添加代理机构QQ(******97)获取招标文件。
5、现场考察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自行考察,费用自理、安全自负。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投标文件统一递交,递交开始时间为2025年3月7日14:30时,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7日15:00。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盐城市亭湖区科悦商务中心一号楼一楼外围北侧接待室。
(2)招标人将于上述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宣布投标人报价,投标人应派代表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出席。
7、投标保证金
******银行汇票或保险或保函、电汇、转账、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除现金外),且开标时需提供相关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具体形式由投标人自主选择。
******集团投标保证金专户帐账户
******有限公司
******银行盐城分行
帐 号:************140133
******银行汇票或保险或保函等缴纳方式的须提供纸质原件,如采用电子保函(保单)、电汇、转账等缴纳方式的须提供电子保函(保单)、电汇、转账截图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直接交给招标人。投标人如未按文件约定提供有效的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江苏省企业信用评价指引(试行)》(苏信用办[2021] 17号)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投标人免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时需提供经市发展改革委(市信用办)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复印件,且信用报告概述页等内容通过“信用盐城网”可查证(需提供查询截图)。
8、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盐城市亭湖区科悦商务中心5楼
联系人:伏万祥
******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凌州东路德惠商务大厦B座1217室
邮编:210029
电话:0518-******
联系人:马佳佳、伏泽宇
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