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稻谷补贴资金的通知》(苏财建〔2024〕7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稻谷补贴和棉花大县奖励资金管理的通知》(苏财建〔2023〕123号)、《关于印发************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审核,现对拟补贴对象、补贴金额等情况予以公示。
******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反馈。
联系电话:0515——******
联系电话: 0515——******
附:2025.2.27 滨海县2024年稻谷收购环节补贴公示表.xlsx
******委员会
202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