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央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苏农科〔2022〕5号)精神以及全区实际情况,区农业农村局对中央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项目组织第二次申报,并研究制定了《2022年中央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项目申报指南》。请我区从事秸秆收储、加工利用等环节经营主体根据申报指南要求积极申报。
请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于2024年8月15******农村局申请登记,镇级初审,镇级政府盖章,于2024年8月16******农村局农机科,逾期视为无申报意向。******农村局组织人员对登记申请单位进行会审,审核通过的项目申报单位名单在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5天无异议后,确定项目建设实施单位。
附件:
1、大丰区中央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2、中央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各主体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草案(参考格式)
3、中央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各主体建设项目申报表
盐城市大丰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9日
附件1:大丰区中央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项目申报指南.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