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实施乡村老兽医生活******街道)对辖区内符合发放生活费补助的乡村老兽医人员进行汇总审批的情况,我局组织对全区146名符合要求发放生活费补助的乡村老兽医人员进行复核,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1月28日,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附件:2024年大丰区审批符合发放生活费补助的乡村老兽医人员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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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局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