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市花园镇一帆养殖专业合作社年产5万头育肥猪养殖场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为了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石河子市花园镇一帆养殖专业合作社年产5万头育肥猪养殖场建设项目的意见,更好地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有关精神,现对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告,向公众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况
石河子市花园镇一帆养殖专业合作社拟投资建设的“石河子市花园镇一帆养殖专业合作社年产5万头育肥猪养殖场建设项目”位于新疆石河子市花园镇16连,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总投资4500万元,总建筑面积为10.0212公顷,建设育肥圈舍、熏蒸间、洗消烘中心、宿舍、库房等;并配套相应环保设施,年出栏猪50000头。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石河子市花园镇一帆养殖专业合作社
联系人:闵总
联系电话:******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评价单位: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
邮箱:******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百度网盘):"******/s/1I9tqgLy7x8fHbvz0sx1M1A" target="_blank">******/s/1I9tqgLy7x8fHbvz0sx1M1A
提取码: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调查表至建设单位联系人邮箱,也可将公众意见调查表邮寄至建设单位联系人。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5年2月14日起。
公示单位:
2025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