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有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先锋社区用房装修改造工程(电梯采购、安装及配套土建改造)。
******街道先锋街2号。
3、项目规模:标的额约37万元。
4、招标范围及内容: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先锋社区用房装修改造工程(电梯采购、安装及配套土建改造),包括①电梯全套设备供货(含包装、运输及其保险)、安装、开孔、调试(含电梯的运行调试费用)、监督检验(包括海关、商检、法定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电梯检测、验收费用、电梯的工厂验货费和工厂验收费等所发生的所有费用)、试运行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电梯进行垂直运输时所需的维护费用、电梯验收交付前货物运行时发生的维护等费用,均要求由中标人承担)和取得电梯使用登记标志、质保期内免费提供设备运行所必须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等伴随服务和维修保养(含检测费),还包括提供技术资料、技术服务、维修保养等内容;②先锋社区用房电梯配套土建改******设计院确认后盖章)和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内容进行适当变更的权利。
5、工期要求:40日历天。
6、质量标准:合格,相关加固施工须达到图纸要求的标准。
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1.1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2 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电梯供应、安装相关资格(如投标人不具备电梯供应、安装相关资格,可将电梯供应、安装内容进行分包。投标时无需提供电梯供应、安装相关资格材料,中标后合同签订前中标人须提供相关材料给招标人核验):
2.1 电梯供应商资格
电梯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制造厂商或该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销售代理商。本项目所投电梯制造厂商如为产销分离模式或国外制造厂商,可以由电梯制造商的专业销售厂商授权其销售代理商参与本项目,与之相关的盖章、资质、承诺等文件可由电梯销售厂商负责提供(销售厂商视同为制造厂商),但必须提供所投品牌电梯制造商关于其产销分离模式的证明材料或国外制造厂商的授权。
a.为投标设备制造厂商的
①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并附明细表(电梯)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
②制造厂商出具的产品质量证明书;
③制造厂商(含分公司)或此授权的安装单位出具的安装、调试、维修及保养等售后服务承诺书。
b.为投标设备销售代理商的
①营业执照;
②制造厂商专项授权书(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委托销售书);
③制造厂商出具的产品质量证明书;
④制造厂商(含分公司)或此授权的安装单位出具的安装、维保等售后服务承诺书;
⑤投标设备制造厂商必须具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并附明细表(电梯)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
2.2 安装单位资格
本项目安装单位必须是投标设备的制造厂商(含分公司)或其授权的安装单位,且必须具有(符合现行相关规定)的电梯安装资质证书和维修保养资质证书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含安装、修理);如投标设备由非制造商负责安装、调试、维修等服务,则投标设备的制造厂商必须在中标后对电梯的安装、调试、维修等服务作出明确委托。
3、电梯设备品质要求
投标电梯设备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质量好、性能优的知名品牌产品,招标人所选参考品牌为 “奥的斯(天津)”、“日立”、“迅达”。
如投标人提供的为其它品牌产品,此产品知名度、档次、质量、服务等综合因素必须相当于或优于上述招标人所选参考品牌,须在答疑截止日前以书面方式提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经招标人确认后以招标答疑方式告知所有潜在投标人予以增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如在答疑截止日前未提出参考品牌(含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疑议的视同完全认同招标文件所有条款。
4、相关人员要求
投标申请人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部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4年8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5、本工程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施工时按现场管理规定要求配备到位。
6、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7、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的。
(3)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本项目严禁挂靠。招标项目公示之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履行约谈法定代表人的程序,如此时发现挂靠:①取消其中标资格;②追究其耽误招标人工期、各项费用损失之法律责任。如在中标之后发现其挂靠,则①立即清退出场;②承担招标人延期施工等一切损失;③终身禁止参与招标人所有项目;④上报建设主管部门,将其列入黑名单。 9、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四、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00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5日10时00分。请有意参与投标的申请人携带单位介绍信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地址:盐城市盐南高新区人民中路5号鹿鸣广场B座11楼1129室;联系人:周新扬、袁凯,联系电话:******、******452手机号同微信),逾期不再受理。
六、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七、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八、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范先生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周新扬、袁凯
联系电话:******、******
纪委监督电话:0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