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银行施庄支行综合楼工程 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阜宁县施庄镇;
2.2工程规模:******银行施庄支行综合楼工程施工,计划新建2层框架结构综合办公楼1幢,建筑面积约784.08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桩基、土建、安装及室外附属工程等,具体施工内容和范围以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招标人实际要求为准。预算价约316.56万元。
2.3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4本次招标工程共1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001 | ******银行施庄支行综合楼工程 | ******银行施庄支行综合楼工程施工,计划新建2层框架结构综合办公楼1幢,建筑面积约784.08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桩基、土建、安装及室外附属工程等,具体施工内容和范围以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招标人实际要求为准。预算价约316.56万元。 | 150日历天 |
注:1.施工期间不得影响原办公所用建筑的正常营业。
2.投标单位必须到施工现场实地勘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
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三级(含)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等级;
3.3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二级(含)以上建筑工程专业资质等级;
3.5投标项目经理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电子)证书(B类);
3.6投标项目组成员中专职安全员取得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电子)证书(C类);
3.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7.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7.1.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3.7.1.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7.1.3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3.8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8.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8.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8.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8.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8.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8.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8.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8.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9招标人不同意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3.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
4.1 标书工本费300元。提供纸质标书,购买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地址:阜宁县徐州路864号,联系方式:******,或加微信******897将所需材料发至微信。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10月12日8:30至2024年10月17日18:00,请各潜在投标人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采用子账户缴纳方式,子账户缴纳方式见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为:伍万叁仟元整;
5.2履约保证金数额为中标价的 5% ,
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六、投标最高限价:266.00万元
七、付款方式:
工程全部结束经验收合格后的30日历天内付工程合同合同价的60%,工程结算审计后付至审定价的90%,工程结束验收合格满二年无质量问题付至审定价的95%,余款转为质量保证金,在工程结束验收合格满三年无质量问题一次性结清(以上付款均无息)。
八、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进行评审,并按照商务性评审得分由高至低推荐有排******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
九、中标公示及公告发布的媒介******银行官网(******)。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阜宁县上海路459号 地址:阜宁县徐州路864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人: 王迎华
电 话: ****** 电话: ******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