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钢渣加工(年加工钢渣36万吨) |
建设地点 |
盐城市响水工业经济区观潮三路北侧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利用现有企业厂房2592平方米,把水洗石粉沙生产线改造成废钢渣生产线,购置破碎机、磁选机、球磨机、筛分机等设备,主要工艺流程:钢渣--破碎--磁选--球磨--筛分--成品,项目建成后年加工钢渣36万吨。 |
主要环境影响 及预防或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 的对策和措施 |
改建项目营运期新增的废气主要是破碎、磁选工序产生的工艺废气和原料及产品储存与运输扬尘等。破碎、磁选工序产生的工艺废气配套袋式除尘设施;原料及产品储存采用全密闭的储库、出入口设置透明塑料软门帘,设洒水喷淋系统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改建项目运营期球磨用水设置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无生产废水外排,不新增生活污水。改建项目运营期新增的主要噪声源是破碎机、磁选机、球磨机、压滤机、筛分机、废气处理系统等,拟采取设备选型、平面布局、减振、隔声等措施予以控制。改建项目运营期新增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磁选废料、废气处理收集的粉尘、废气处理更换的废布袋,球磨用水沉淀产生的污泥、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机油、废机油桶和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其中,废机油、废机油桶和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为危险废物;磁选废料设置磁选废料库收集、贮存,粉尘、废布袋、污泥依托现有项目废气处理粉尘库收集、贮存,危险废物依托现有项目危险废物库收集、贮存;磁选废料、粉尘委托利用(出售),废布袋、污泥委托处置(环卫部门),危险废物委托处置(有资质的单位)。 |
建设单位 或地方政府 所作出的相关 环境保护措施 承诺文件 |
盐城市响水工业经济区支持本项目建设 |
听证权利告知 |
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利害关系人要求听证的,应在本公示发布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
公众反馈意见 的联系方式 |
公众如有相关意见,请于五个工作日内当面或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我局提出。 联系人:陈锡霞 通讯地址:响水县行政审批中心环保窗口 邮政编码:224600 联系电话:0515-****** 传真:0515-****** E - 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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