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025年度检测中心及各厂化验室试剂等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的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4-2025年度检测中心及各厂化验室试剂等采购项目
2、项目地点:盐城市区,招标人指定地点
3、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2024-2025年度检测中心及各厂化验室试剂等项目的生产、供应、运输、装卸等相关伴随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人提供的采购清单。采购费用约124万元
4、供货期要求: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每批次供货需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10日内送达,具体以招标人分批次的书面通知为准(投标时按批次要求填写工期)
5、质量标准:国标合格品,质保期六个月
四、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本招标项目货物的。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非药类易制毒化学品备案证明、易制爆化学品备案证明。
3、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4年07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有限公司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
6、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六、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除华东三省一市的汇票外,其他汇票还须提供“解讫通知”联)或电汇、转账、支票等其他形式的保证金(现金除外),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江苏省企业信用评价指引(试行)》(苏信用办〔2021]17号)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投标人免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时需提供第三方信用报告原件复印件,且信用报告概述页等内容通过“信用盐城网”可查证,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七、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八、招标文件领取:
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0月30日,8:30时至11:30时,14:30时至18:00时,携带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邮箱)领取招标文件等材料,逾期领取的不予接收。
******有限公司(地址:盐城市青年中路12号青年苑1号楼4楼)。
九、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魏女士
联系电话:0515-****** 0515-******
******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2024.10.24
******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的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4-2025年度检测中心及各厂化验室试剂等采购项目
2、项目地点:盐城市区,招标人指定地点
3、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2024-2025年度检测中心及各厂化验室试剂等项目的生产、供应、运输、装卸等相关伴随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人提供的采购清单。采购费用约124万元
4、供货期要求: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每批次供货需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10日内送达,具体以招标人分批次的书面通知为准(投标时按批次要求填写工期)
5、质量标准:国标合格品,质保期六个月
四、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本招标项目货物的。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非药类易制毒化学品备案证明、易制爆化学品备案证明。
3、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4年07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有限公司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
6、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六、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除华东三省一市的汇票外,其他汇票还须提供“解讫通知”联)或电汇、转账、支票等其他形式的保证金(现金除外),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江苏省企业信用评价指引(试行)》(苏信用办〔2021]17号)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投标人免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时需提供第三方信用报告原件复印件,且信用报告概述页等内容通过“信用盐城网”可查证,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七、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八、招标文件领取:
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0月30日,8:30时至11:30时,14:30时至18:00时,携带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邮箱)领取招标文件等材料,逾期领取的不予接收。
******有限公司(地址:盐城市青年中路12号青年苑1号楼4楼)。
九、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魏女士
联系电话:0515-****** 0515-******
******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2024.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