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有限公司。
1.2 项目名称:盐城清能滨海八滩15MW渔光互补光伏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
1.3 项目地点: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
1.4 项目概况:项目利用滨海县八滩镇新南村、胜利村所属水面面积315亩建设渔光互补光伏电站,建设规模 15000kW,年发电量约2360万KWh,建设类型,全额平价上网。新建开关站一座。可利用渔业养殖和光伏互补的优势,发展智能生态农业。本项目按照10%容量为1.5MW/3MWh配备调峰能力落实市场化并网条件。
1.5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盐城清能滨海八滩15MW渔光互补光伏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及审批,取得主管部门审批意见。
1.6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甲方及国家规范要求。
1.7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定之日起30天内完成报告编制工作,并完成专家评审工作与主管部门备案工作。
1.8 本项目招标人确定的招标控制价:4.9万元,招标人不接受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和等级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且有能力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完成本次招标项目的独立法人企业,具备安全预评价基础资质。
2、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1项光伏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业绩(提供合同的首页、服务范围、签字页)。
3、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代理人及所有参与本项目维保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须提供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6、投标人须是未与招标人产生过解除合同及合同纠纷等行为的单位。
7、本项目严禁挂靠。
三、投标报价
1、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报价,包括但不仅限于现场勘查、调查、资料搜集、前期准备、现场取样、计算分析、结果评价、人工、走访、通讯、陆上交通、食宿、差旅、利润、税金、管理费、配合费、专家评审费、不可预见费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等所需的全部费用,凡漏项或少计均视为优惠,甲方不另行增加费用。各类风险和政策性调整等风险已包括在合同价中,最终结算时除合同约定调整外一律不予调整。
2、本次招标方式为询价,评标办法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投标报价即为最终报价,无二轮报价。若最终报价未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有权重新组织询价。
3、本项目评标按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作为评标价。
(1)若有效投标文件≤5家时,直接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按照由低至高排序;
(2)若有效投标文件>5 家时,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不低于成本)按照由低至高排序。
低于成本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低于合理平均价的95%,否则视为低于成本。
合理平均价的确定:剔除评标价最高的20%(四舍五入取整)和最低的20%(四舍五入取整)后取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合理平均价。
四、报价文件要求
1、 请于2024年11月 27 日下午17:00前将报价文件(格式附后)密封送至下述地址。所有投标文件资料一式三份。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后密封;投标文件应装入投标文件封袋(封袋大小根据需要自行制作,正、副本及原件装在同一封袋内),并在封袋上正确标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
2、 报价文件接收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五台山路1号科技绿洲1号楼4层,联系方式:梁工 ******。
3、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由此造成的责任自负。
4、各投标人应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报价中明确税率,若各投标人所标注税率不等,按除税价对比各家报价。
5、付款方式:完成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与评审并完成主管部门备案,相关资料经甲方审计后一次性支付,乙方需提供等额的增值税发票。
五、联系方式
地 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五台山路1号科技绿洲1号楼4层
联系人:梁先生 ******
附件:投标报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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