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城西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响水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城西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项目。
2.项目地点:盐城市响水县境内。
3.招标范围和招标规模:按照要求外运并且规范处置响水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城西污水处理厂污泥,污泥约1750吨,含水率60%。投标人需自行踏勘现场,确认污泥转运实际情况,具体要求详见清单及招标需求。本项目服务费约70万元。
注:转运合规,车辆安装gps装置,并确保gps运输轨迹与环保、住建等平台网上申报路径一致;每次转运称重,有过磅单;如因随意倾倒污泥造成二次污染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所受的任何处罚均由中标单位负责。招标人具有监督中标单位行为的权益。中标单位如因其他外界影响,需有规范化临时措施。
4.服务时间要求:投标单位中标后接到招标人通知3日内进场,8个月内完成全部污泥规范处置工作。
5.质量要求:合格,污泥处置符合国家、省市法律法规和环保主管部门规定、标准。节能要求需符合(盐行审投资节能〔2023〕1号)要求。
四、投标申请人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应具备国家、地方政府所要求的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处置能力,污(淤)泥须采用焚烧或协同焚烧方式处理利用,提供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批复文件。
3.投标人投标时须承诺年处置量不少于3000吨(2024年剩余处置量大于1000吨),并提供“一企一档”平台上污泥年处置量的网页截图。
4.投标人必须在江苏省污染源“一企一档”管理系统注册(原江苏省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污泥处置类型包含:城镇污水处理污泥。且能够配合招标人在环保、住建等平台上依法申报、披露相关处置信息。
5.投标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4年8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6.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7.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有限公司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5)投标人在环保、住建等部门管理平台中被暂停或限制单位账号,无法实现污泥转运联单功能。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
8、投标人须具备相应的一般工业固废的污泥处置设备和能力,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污泥处置须达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目的。处理量及处置方式须符合应急管理、生态环境部门及《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苏环办〔2023〕327号)》规定的相关要求,中标后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单位的环评资质和处置现场进行核查,核查不通过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时无须提供上述6、7、8项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开标前必须办理变更手续,否则作无效标书处理。
六、投标保证金:
************银行汇票(除华东三省一市的汇票外,其他汇票还须提供“解讫通知”联)或电汇、转账、支票等其他形式的保证金(现金除外),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江苏省企业信用评价指引(试行)》(苏信用办〔2021〕17号)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投标人免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时需提供第三方信用报告原件复印件,且信用报告概述页等内容通过“信用盐城网”可查证。
七、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八、招标文件领取:
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24年10月23日~2024年10月28日前(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有限公司(地址:盐城市鹿鸣路988号金航财富大厦17楼;时工,******)领取招标文件。
九、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世纪大道19号城投商务楼
联系人:姜启东
联系电话:0515-******
******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鹿鸣路988号金航财富大厦17楼
联系人:蔡工
电话:******
2024.10.22
******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响水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城西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项目。
2.项目地点:盐城市响水县境内。
3.招标范围和招标规模:按照要求外运并且规范处置响水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城西污水处理厂污泥,污泥约1750吨,含水率60%。投标人需自行踏勘现场,确认污泥转运实际情况,具体要求详见清单及招标需求。本项目服务费约70万元。
注:转运合规,车辆安装gps装置,并确保gps运输轨迹与环保、住建等平台网上申报路径一致;每次转运称重,有过磅单;如因随意倾倒污泥造成二次污染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所受的任何处罚均由中标单位负责。招标人具有监督中标单位行为的权益。中标单位如因其他外界影响,需有规范化临时措施。
4.服务时间要求:投标单位中标后接到招标人通知3日内进场,8个月内完成全部污泥规范处置工作。
5.质量要求:合格,污泥处置符合国家、省市法律法规和环保主管部门规定、标准。节能要求需符合(盐行审投资节能〔2023〕1号)要求。
四、投标申请人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应具备国家、地方政府所要求的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处置能力,污(淤)泥须采用焚烧或协同焚烧方式处理利用,提供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批复文件。
3.投标人投标时须承诺年处置量不少于3000吨(2024年剩余处置量大于1000吨),并提供“一企一档”平台上污泥年处置量的网页截图。
4.投标人必须在江苏省污染源“一企一档”管理系统注册(原江苏省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污泥处置类型包含:城镇污水处理污泥。且能够配合招标人在环保、住建等平台上依法申报、披露相关处置信息。
5.投标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4年8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6.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7.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有限公司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5)投标人在环保、住建等部门管理平台中被暂停或限制单位账号,无法实现污泥转运联单功能。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
8、投标人须具备相应的一般工业固废的污泥处置设备和能力,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污泥处置须达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目的。处理量及处置方式须符合应急管理、生态环境部门及《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苏环办〔2023〕327号)》规定的相关要求,中标后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单位的环评资质和处置现场进行核查,核查不通过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时无须提供上述6、7、8项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开标前必须办理变更手续,否则作无效标书处理。
六、投标保证金:
************银行汇票(除华东三省一市的汇票外,其他汇票还须提供“解讫通知”联)或电汇、转账、支票等其他形式的保证金(现金除外),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江苏省企业信用评价指引(试行)》(苏信用办〔2021〕17号)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投标人免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时需提供第三方信用报告原件复印件,且信用报告概述页等内容通过“信用盐城网”可查证。
七、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八、招标文件领取:
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24年10月23日~2024年10月28日前(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有限公司(地址:盐城市鹿鸣路988号金航财富大厦17楼;时工,******)领取招标文件。
九、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世纪大道19号城投商务楼
联系人:姜启东
联系电话:0515-******
******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鹿鸣路988号金航财富大厦17楼
联系人:蔡工
电话:******
2024.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