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SZC-320923-XHGL-G2025-0004
二、项目名称:阜宁县平安技防建设项目(u201c新铁桶u201d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有限公司 | ************5D | 南京市玄武大道699-1号 | 90.58(均分制) | ******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徐素轩、陈勇、王沛、王进、童福春、孙正威、张亚琴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根据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向中标人收取94350元的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在开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单位评审得分及排名:
供应商单位全称 | 评审得分 | 排名 |
******有限公司 | 90.58 | 1 |
******有限公司 | 88.27 | 2 |
******有限公司 | 88.22 |
|
******有限公司 | 85.55 |
|
******有限公司 | 77.5 | 3 |
******有限公司 | 53.8 | 4 |
2、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3******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有限公司3家投标单位的核心品牌均为同一品牌(海康威视),按采购文件要求,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公安局
单位地址:阜宁县香港路588号
联系人:周警官
联系电话:05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阜宁县徐州路864号
联系人:曹力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力
电话:******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附件: